企业:不怕查也查不怕
这些工业园区为何会不顾环境容量,将关系群众健康的环保抛在脑后?记者采访中发现,开发区不少企业的“环评意识”相当薄弱。一些企业为了抢时间、赶市场,习惯于通过未批先建走“捷径”;有的为了节省费用,不愿进行环评;有一些企业竟称“不知道”。濮阳经济开发区内一家被通报的食品企业负责人就说:“我们是生产面包的,几乎没有污染,以前真不知道不办环评就不允许生产。”
在环保总局与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4起环境违法案件中,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废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直排渭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大部分企业生产废水未进入已建设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巢湖支流派河,所有企业都未依法缴纳排污费。
一些外来企业也摸准了地方工业园区招商的“脉”,对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和义务推诿塞责。莘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一家屠宰企业征收排污费时,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横眉怒目:“我们是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交什么排污费!”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造成企业违法排污的重要原因。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金韶琴说,企业反复偷排在罚了一次款后,只能限期治理,建议停产;造成的环境损失一般远远高于对它的处罚。企业和法律政策之间形成一种“博弈”,企业处处在寻找制度的“漏洞”。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工业园区违法排污企业既不怕查,也查不怕。不怕查,是因为他们大多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的,格外受政府礼遇,执法检查往往绕道而行,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查不怕,是因为执法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即使处罚,相对于排污的收益也是九牛一毛。”
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媚商”
“某些地方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冲动很强。”环保总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刘炳江说,区域限批就是要限制这些地方的盲目发展冲动,向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植入”环境风险意识。
“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主任何嘉平指出,工业园区成“污染园区”,其中主要原因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驱使,不少地方招商引资急功近利,不同程度地存在“媚商”现象,“唯gdp论”在某些领导干部中还有相当大的市场。
“前些年全县没有几家像样的工业,虽然农业成绩显著,但全县经济发展总体上十分落后。建立工业园区后,为了加快招商,就匆忙进了一批企业。”莘县环保局局长杨岚明坦言:“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最初在环评上要求相对松一些。”
在激烈的竞争中,有的地方出“狠招”,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大开绿灯。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领导甚至要求当地环保局长:“经济发展要上,环保要适当让一让。”“让”的结果就是不仅税费要优惠、办事要快捷,而且环保手续也要“简化”,把“先上车后买票”“上了车也不买票”当作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或干脆给工业园区上特殊保护招牌,严禁环境执法人员进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有关人员介绍,园区申报的重大项目,一般由地方某位领导主抓,急于建成,就先建项目,环评后面跟上。宁夏地处西北落后地区,为了能够留住一些企业,不敢设高门槛。石嘴山市强制要求一些污染企业上环保设施,结果一些企业去了其他省,gdp增速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