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使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该旗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2个办公室,成立了工业领域节能、污染物减排、建筑领域减排、交通领域减排、农村节能等8个职能工作组,重点实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等污染防治工程。
以电厂脱硫为重点,推动现有燃煤机组加快脱硫设施建设。蒙南电厂、东方热电厂、上湾热电厂、乌兰热电厂、宝恒电厂将于2008年7月底前全部安装并运行脱硫设施。目前上湾热电厂脱硫设施已安装并运行,宝恒电厂和乌兰热电厂已建成脱硫床;东方热电、蒙南电厂脱硫设施正在实施建设中。
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进程,依法取缔电石、铁合金、兰炭、硅钙和泡花碱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对全旗104家已关停的焦化企业,按照3万吨焦炉给予拆除费20万元,5万吨焦炉给予拆除费30万元的标准进行了协议拆除。截至目前,已拆除焦化企业96家149座焦炉。对拆除后的焦化企业氨水及池内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已处理氨水8.9万吨;29家焦化企业的污泥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15家焦化企业的氨水池和焦油池已填埋,其它正在进行填埋,填埋后进行恢复植被。同时,对境内6家高载能企业进行了整治,目前4家已关停。对全旗11家未进行“三同时”验收的泡花碱厂进行了停产整顿,目前6家已拆除,2家已停产,3家已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加大矿区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生产规模在60万吨以上煤矿和煤矿工业广场建设防尘网,并全部硬化运煤道路;对煤炭集装站和储煤场规范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并配备必要的洒水喷淋设备。并且与年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签订节能降耗责任状,目前正在与乌兰煤炭集团公司、神府东胜煤炭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热电公司、天骄人造板公司、中凯化工公司等5家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
加快建立和完善减排监测体系,预计于2007年底前,使所有电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必安装运行烟气、水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保证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监测。对有减排任务企业及单位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高载能企业及设备陈旧落后的生产企业,每度电价提高0.015元。有计划地拆除阿镇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供热锅炉。对乌兰木伦镇区内锅炉加强监管,实现达标排放,减少镇区内烟尘污染,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